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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加工被列入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清单

相比于现行指导目录,即(2019年本),《指导目录2023(意见征集稿)》将“电子烟新型烟草制品”纳入限制类清单。

声明:
本文是根据官方网站公开资料梳理汇总而成,仅供产业研究之用。
所有政策文件和相关解读,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两个至上】近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目录2023(意见征集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相比于现行指导目录,即(2019年本),《指导目录2023(意见征集稿)》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纳入限制类清单。

 《指导目录2023(意见征集稿)》文件截图      《目录(2019 年本)》文件截图

《指导目录2023(意见征集稿)》仍保持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根据原文解释,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安全生产,不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指导目录2023(意见征集稿)》同时明确指出:“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自然资源、建设、生态环境、水利、市场监管、消防、海关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凡违反规定进行投融资建设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金融机构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支持。国家有关部门要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 

《指导目录2023(意见征集稿)》于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14日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两个至上查阅了《目录(2019 年本)》的修订流程,包括了公开意见征集、公开意见征集情况公告、委务会议审议后,正式公告发布。以此为参考,《指导目录2023(意见征集稿)》目前处于等待委务会议审议阶段。 

参考文献:

【1】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通告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