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合法化是无烟城市的过渡手段?
一般而言,较常见的烟草产品可分为两类,即燃烧烟草制品和非燃烧烟草制品(即俗称的电子烟)。燃烧型是指平日可在便利店、报摊等处贩卖,其制成过程是将烟草烤干后切丝,并用纸卷起来,靠燃点吸食的香烟。而非燃烧烟草制品则可细分为两类,一是电子烟,即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也有不含尼古丁),通过加热一种溶液传送气雾供吸用;而另一种则是靠电子加热的非燃烧型香烟,即是透过电子装置高温加热烟草,令卷烟产生含有尼古丁和其他化学物质的烟雾(较多港人使用)。虽民众大多都统称后两者为电子烟,实际上亦不尽相同。
电子烟对健康有多大影响目前难以判定,但有影响则是肯定的事实。随着电子烟在本港日益流通,政府当务之急是要为禁制电子烟,进行相应的背景研究、法规检讨和修定,以清晰的禁令回应现况,而非以不作为来回避相关的争议,任由电子烟在市场中非法流通,才能带领香港迈向真正的「无烟城市」。
祸害仍有争议,合法化则代表鼓励吸食?
有关电子烟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烟草商或是各国的卫生部门固然是各执一词。全球最大烟草商Philip Morris(同是iQOS的开发商)的研究认为,相较传统的吸食方式,把燃烧烟草至600°C,iQOS的技术可控制加热过程在350°C,令加热时除了不会产生烟雾和烟灰外,较低温度的加热方式亦可在释放含尼古丁蒸气时,不会燃烧烟草,有助减少有害化学物质。
虽然研究得到英国当局回应,认为吸烟者转用此类的烟草制品的健康风险或可降低(相较燃烧式香烟),但英方同时亦强调,由于电子烟乃属近年新兴之物,缺乏长期数据支持,故不可完全抹杀电子烟对人体的潜在影响。
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称:
尽管电子烟(注一)尼古丁含量普遍较低,但同时亦有较高含量的甲醛及多溴联苯醚等化学物质,故不可像开发商称为“较少危害的戒烟工具”。
近日,有医学界、控烟组织及立法会议员皆表明其反对立场,要求港府坚守对电子烟“零容忍”的原则,这无疑是值得市民全力支持。香港医学专科学院教授刘泽星在记者会上表示,若港府将电子烟合法化,恐会增加年青人将来吸烟的机会;同场的中大医学院院长陈家亮亦认为,电子烟跟传统香烟同样危害健康,故政府不可「掉以轻心」,强调中大医学院对此立场可谓「寸步不让」,更提出政府须就全面禁售传统香烟设置时间表。同样地,立法会议员公民党郭荣铿和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也明确表明反对电子烟。从保障公共卫生的大原则而言,上述诸位所言甚是,毕竟香烟对身体和环境皆是百害而无一利,全面控烟亦属世界发展的大方向,但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理念转化成具体政策,逐步推行。
▲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联合香港医学会、香港西医工会及香港牙医学会,促请政府尽快立法全面禁止电子烟及其他新烟草产品。
据香港的《药剂业及毒药条例》,若电子烟内含有尼古丁,则被界定为药剂制品,须获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的注册,才可进行销售或分销,而本港目前并无含尼古丁的电子烟获注册成药剂制品。换句话,电子烟在港仍处于灰色地带,一方面烟民可「合法地」购买加热装置;另一方面则需「非法地」购入俗称「烟弹」的未完税烟草(即是买卖走私香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