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国家标准真要来了
其中,国家标准计划《电子烟》、《电子烟液 烟碱、丙二醇和丙三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由TC144 (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烟草专卖局。值得注意的是,《电子烟》为国家强制性标准计划,所谓强制性标准,是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手段加以实施的标准,具有法律属性,也就是说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同时,VAPEworld公众号还注意到,起草单位均为烟草系统机构。
针对此电子烟国家标准计划,VAPEworld 公众号将为详细介绍。
一、《电子烟》(Electronic Cigarette) 国家标准计划
(一)、主要起草单位: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 、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二)、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电子烟。 主要技术内容:
1、《电子烟 第1部分:烟液》:烟液中烟碱限量要求及评估方案;电子烟添加剂技术要求及评估方案;污染物评估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
2、《电子烟 第2部分:器具》:接触材料(口腔、烟液)技术指标及风险评估方案,包括电子烟具材料分析研究、迁移物分析研究等;电子烟器具相应指标要求及评估方案,包括机械结构要求、电气安全要求、环境适应要求、操作安全要求及评估方案等。
3、《电子烟 第3部分:释放物》:包括电子烟抽吸行为研究及电子烟产品稳定性表征。
4、《电子烟 第4部分:包装标识》:电子烟烟液和烟具的包装、标识研究方案。
5、《电子烟 第5部分:贮藏及运输》:电子烟烟液和烟具在贮藏和运输过程中的技术要求研究。
(三)、涉及的产品清单
预填充的电子烟、注油式电子烟、电子烟的配套烟油、电子烟的零部件(电池、适配器、雾化芯、转换头、烟嘴等)
(四)、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全文强制。
强制理由:电子烟又名电子烟碱传输系统,是一类设计用来向肺部传输烟碱的消费品,类似卷烟或雪茄烟,可迅速向消费者传送足够的烟碱来模拟吸烟的感官感受。将一个塑料管或金属的一端置于嘴中,吸气并抽出装置中空气和蒸气的混合物并送入呼吸系统。包括电子雾化系统、可充电电池和充电器、电子调节器和可更换的烟弹,烟弹中可含有烟碱及其他化学物质。中国是电子烟第一生产大国,国内电子烟的销售数量在逐年增加,但现今电子烟的监管处于 “无产品标准、无质量监管、无安全评估”的“三无”状态。若无标准进行严格规范,电子烟会对消费者的健康、安全产生直接的威胁,因此本标准理应强制执行。
二、《电子烟液 烟碱、丙二醇和丙三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国家标准计划
E-liquid — Determination of nicotine, propylene glycol and glycerol — Gas chromatographic method
(一)、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二)、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烟液中烟碱、丙二醇和丙三醇的测定。
主要技术内容:
1、研究电子烟液中烟碱、丙二醇和丙三醇的样品前处理方法,考察不同萃取溶剂、不同振荡时间、不同称样量对电子烟液中烟碱、丙二醇和丙三醇测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