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卡斯特罗发布消息: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门秘书卡斯特罗发布命令,当地3100个公共住房机构必须在未来18个月内为所有室内住宅实施“无烟”政策。实质上,到2018年年底,在全国94万个公共住房单元中要实施禁止吸烟。
这项政策主要是为了保护不吸烟的租户免受所谓的“二手”烟雾的环境危害,这些清洁的租户法规包括突出的承认:“到目前为止,对比香烟和其他烟草制品的影响,电子香烟的研究仍在发展并且缺乏清晰的共识。”
有了这句话,HUD区分了传统的可燃香烟和电子香烟,禁止前者,至少目前允许后者的存在。应该赞扬这是唯一合理的政策。根据到目前为止的所有研究表明,电子香烟对用户和旁观者的危害远远小于可燃物,那么将两种产品分类在一起,从公共卫生角度来看是没有意义的。
但是这并没有阻止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奇怪地认为电子香烟是一种“烟草”产品,即使它们不含烟草。事实上,目前的FDA政策对电子香烟的惩罚比对传统香烟更加严苛。如果国会或新政府没有采取行动来撤销或者推定规则,绝大多数电子烟可能必须从市场上撤出。
铭记这一点,对HUD发的消息是持半信半疑的态度是有用的(在电子香烟被禁止后)。特别是,规则中的一些细节是可以预兆未来的事情的。例如,该规则规定,公共住房机构“如果认为这种禁令有益,可行使其酌处权,在其各自的无烟政策中包括禁止电子香烟。什么是有益的却没有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