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欧洲,美国对电子烟征税没有统一的政策。事实上,美国的税制差别更加大。
虽然没有联邦税,但越来越多的州政府(7个州)已经推出电子烟消费税。最近的是加利福尼亚州,该州选民批准了一项把电子烟设备视为烟草制品征收消费税的公民投票。北达科他州一个类似的举措在选举日那天失败。
从阿拉斯加州到马里兰州的四个地方政府,以及芝加哥市和哥伦比亚特区都推出了电子烟税。明尼苏达州是美国第一个对蒸汽产品纳入征税范围的州,也是唯一一个在2015年之前这样做的州。
相对于欧洲市场,美国尚没有普遍接受的对电子烟征税的方法。
在欧洲,税法把“含有尼古丁的烟油”( 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和葡萄牙)或是“用于电子烟中的烟油”( 拉脱维亚、希腊和匈牙利)作为消费税的主体,并创建这些产品的独立税种。美国的几个州,以及芝加哥市和库克县、伊利诺伊,按照类似的方法,对烟油体积逻辑的征收从量税,这便于衡量。
明尼苏达州和宾夕法尼亚州,以及华盛顿特区和几个县,已经选择把电子烟或是含尼古丁的烟油归为同一税种“其他烟草产品”,这是一个总类别,烟草除外,但可能包括如嚼烟、鼻烟和卷烟这些种类。这些都是除了价格以外没有共同的税收基础的异质产品。
在这种情况下,最常见也最容易核实的计税基础是批发价。税率通常很高,因为它们是为成熟的产品设计的,价格弹性低。高税收经常被用来阻止其他烟草产品的消费。它们不适合新颖的产品,因为对价格敏感的消费者会考虑转向低风险的替代品。
当宾夕法尼亚州在2016年10月推出对电子烟(包括设备和烟油)批发价征收40%的税的政策时,其影响是毁灭性的,甚至在税收政策生效前。税收也适用于零售库存,使得销售给消费者的价钱几乎增加了一倍。唯恐支付巨额赋税,全州几十家电子烟店歇业。看来,1300万美元税收的目标是不再被认为是可以实现的。
加州的新税收政策可能会有更大的影响。自2017年4月起,将以和该州对烟草香烟征收的同等的税率对电子香烟征税,在公民投票中对20支一包的电子香烟征税上升至2.87美元。价格将大幅上升,降低了吸烟者尝试把电子香烟作为一种替代品的动力。
出于公众健康和经济理由对电子香烟征税仍存在争议。通过征税提高蒸汽产品的价格降低了吸烟者尝试这种低风险替代品的动力。虽然各国政府都在关注传统烟草产品税收的减少,但电子烟产生补偿的消费税收入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尚未证实。
目前美国和欧洲市场都在建构自主性的财政政策。在没有欧盟指令规定框架的情况下,欧洲各国纷纷选择把电子烟作为一种不同于传统烟草产品的新产品进行征税。与之相反的是美国许多州政府选择把电子烟视为传统烟草产品进行征税,这种政策具有明显的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