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不但有世界上最多的烟民,也有世界上最多的二手烟受害者。随着社会的发展,公众间的社交活动会逐步增加,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今天,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办的推进国家控烟立法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天津、兰州、青岛等16个立法城市的代表共同呼吁制定《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应践行《公约》精神。
会上发布的倡议书认为,以餐厅为例,作为公众交往最常用的场所,如果允许设立吸烟区,那么由于烟雾流动,即使在非吸烟区就坐也会受到二手烟的侵害。烟草烟雾中含有数千种化学物质,其中69种已被证实致癌。法律必须维护非吸烟者的健康权,使他们免受二手烟危害。
如何保护才有效呢?
倡议书指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及其《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只有室内场所100%无烟才能保障公众免受烟草烟雾的危害。
据与会专家介绍,目前世界上已有近50个国家制定和实施了公共场所全面无烟法律。在这些国家,公众健康、特别是不吸烟人群的健康权益得到了极大保护。这些国家中,有不少是与中国情况类似的中等收入国家。比如俄罗斯,成年人吸烟率比中国更高,冬季气候严寒,但从2013年开始实行全国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执行得非常成功。
对部分立法城市的控烟执法管理者和执法人员的调研结果显示:实现全面无烟环境,建设无烟社会需要符合《公约》要求的全面无烟环境立法、需要有效的执法、但更需要社会的共识和合作。法律赋予室内场所全面无烟会使执法工作更简单、更公平,也没有增加执法工作量和难度。繁琐的执法程序阻碍了控烟法规的有效实施;设置室内吸烟区或吸烟室妨碍了法规的有效实施。
据了解,中国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国,控烟履约也在积极行动。今年的4月,《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被列入国务院2016年一类立法计划,“在本年度内力争出台。”
倡议书直言,在立法的过程中,有关部门提出了全面无烟立法会影响烟草的销量、会影响就业、会对我国的扶贫工作产生干扰。在公众已经接受了全面无烟理念的场所内,例如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办公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区实施部分禁烟,允许设立吸烟室等。出台一部这样的法律,是否是我国控烟履约工作的倒退?是否丧失了一个负责任的《公约》缔约国的底线?
倡议书认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内容必须有底线,只有保住底线,才能有效保护中国的非吸烟者免受二手烟危害,才能保住中国负责任大国的良好的国际形象。
“我们的底线就是: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无烟!控烟不易,道阻且长,但为了数以亿计公众的健康,政策制定者应交出一份让人民满意、对历史负责的答卷。”倡议书如是说。
(原题为《50个国家实施公共场所全面无烟;16个控烟城市代表呼吁制定公共场所控烟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