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烟品牌出海,应如何应对IQOS、Juul等大牌的专利护城河
10月初,美国Juul Labs公司曾针对六家中国电子烟公司提出指控,称其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及组件侵犯了Juul Labs公司的专利权,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申请,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据查询,Juul Lab提起337调查涉及的4件美国专利于今年8月和9月陆续获得授权,可见在拿起专利武器攻击竞争对手这方面,美国企业“迫不及待”。 10月25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电子商会和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联合召开了一场应诉工作会,就Juul Labs公司的指控进行磋商。
无独有偶,11月21日Juul Labs公司再次向ITC提出申请,要求对五家中国电子烟公司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这几家中国电子烟公司包括深圳市瑞欧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绎柏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哈卡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艺舶电子有限公司等。其中深圳市绛柏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艺舶电子有限公司两次躺枪。
在上次应诉备战会中,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电子商会和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联合召开了一场工作会,就Juul Labs公司的指控进行磋商。结果第二天Juul Labs更正了申请书。
而在此次应诉备战会中,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受国家商务部委托将组织企业应对Juul Labs公司的此次指控和美国的337调查。Juul Labs公司的指控,是否会立案,预计下周将会有结果。
Juul Labs两次操作如出一撤。很显然Juul Labs公司在有计划性,有节奏性的针对中国电子烟公司在美国市场扩张进行阻拦和破坏,因此此类专利问题肯定还会不断出现。 而在2个多月前,加热不燃烧电子烟IQOS公司菲莫国际在日本向同为加热不燃烧电子烟glo的公司英美烟草集团发起了专利侵权之诉,两大行业巨头的专利大战因此拉开帷幕。
电子烟经过多次升级换代,专利数量巨大,仅菲莫国际和英美烟草集团等几大行业巨头在全球布局的专利就已达到数万件。尤其是菲莫国际在加热不燃烧电子烟这一细分领域布局的专利,密集度涵盖了多种实现途径。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中国电子烟品牌化进程加快,这些专利问题对我国的电子烟品牌出口构成严重威胁。面对如此之高的专利侵权风险,企业又该如何面对呢?
无论是面对337的专利侵权调查,还是专利侵权之诉,企业首先要确认自己的产品到底有没有侵犯到对方的专利权。
判断产品是否侵犯专利权所做的工作称为专利侵权分析。侵权判定涉及“全面覆盖原则”“等同原则”和“禁止反悔原则”三大原则。简单来讲,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包括A、B、C三个特征,而涉案产品也包含了A、B、C(或还包含D等)特征,那么该产品即涉嫌落入对应专利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本文以菲莫国际起诉英美烟草集团产品侵权的涉案专利(公告号为JP6210610B2)作为待分析的专利,以涉案产品glo作为待分析产品,进行简单的专利侵权分析。本文仅对glo与上述涉案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1做比对分析,该权利要求1原文为日文,通过人工智能翻译引擎(AIPTS),将上述日文权利要求翻译成中文,然后制作侵权比对分析表,最终得出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的结论。如图二所示,可以初步判断glo产品已经落入涉案专利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