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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不受《烟草专卖法》管辖,但监管不能留空白!

近日,国家主流媒体光明日报旗下的光明网专栏作者、资深媒体人胡印斌,在网上实名发表了一篇题为“电子烟替代传统卷烟,监管不能留白”的文章,影响反响,一时间被众多媒体网站转载。

  他在文章中主要指出,电子烟并不在《烟草专卖法》限定的专卖范围内,而是被当作电子医疗设备经销。在市场已经启动,特别是全面控烟蔚成气候的情况下,对电子烟的监管缺乏明确的制度规范,存在明显的法律空白,显然不合适。 电子烟不受《烟草专卖法》管辖,但监管不能留空白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转载如下,欢迎品读,也欢迎在文章底部留言,发表您的看法。

  近年来,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渐成潮流。与此同时,作为一种模仿传统卷烟的替代产品,电子烟也迅速袭占市场。据报道,2017年中国电子烟产量达到16.51亿支,年均复合增速高达71.6%。但随着电子烟市场的急速增长,问题也随之暴露。最近,香港医学专科学院、香港大学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及医学会联合举行记者会,要求全面禁止电子烟及新烟草产品。

  电子烟主要通过雾化等手段,将特制的烟油、烟棒变成蒸汽。人们一般认为,电子烟有着与传统卷烟相近的烟雾、味道和感觉,但要比卷烟更环保、更健康,很多人将其作为传统卷烟的替代品,进而期望戒烟。

  当下,电子烟甚至从“戒烟神器”演变成了一种潮流和文化,有年轻人将抽电子烟看作时尚。有报道谈到,“就像是你看到的那些打扮时髦、踩着滑板等游走于亚文化的人群,抽电子烟可能是融入他们其中最简单的方式。”甚至电子烟爱好者生造的Vape(形容抽电子烟时吞云吐雾)一词,在2014年时成为了《牛津词典》的年度词。

  然而,这世界上的事物并无绝对的好坏之分。报道披露,瑞典一项研究表明,电子烟的烟雾对啮齿动物的膀胱和肺有致癌作用,对心脏也有负面影响。两年前,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委托美国国家科学、工程与医学学院对电子烟进行研究,认为电子烟虽不含焦油,但仍有其他多种致癌物质,其产生的二手烟同样有危害。

  很多医学专家也都在呼吁,电子烟依然含有尼古丁,具有成瘾性和依赖性。只不过,在很多时候,他们的声音被电子烟厂商的宣传和使用者的推崇所湮没了。当传统戒烟尚在胶着对峙、艰难推进之时,人们对替代产品就会显得愈加宽容。

  也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中间的商机,电子烟市场获得了爆发式增长。数据显示,目前,国内已经出现大概2000家电子烟体验零售店,尤其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体验店呈现激增状态。 电子烟不受《烟草专卖法》管辖,但监管不能留空白   与之相伴,目前我国对电子烟的监管却是一片空白。相关的制度、法律并没有对之形成约束。电子烟并不在《烟草专卖法》限定的专卖范围内,而是被当作电子医疗设备经销。在市场已经启动,特别是全面控烟蔚成气候的情况下,对电子烟的监管缺乏明确的制度规范,存在明显的法律空白,显然不合适。

  从国际看,芬兰是世界上对电子烟管控最严格的国家,其次是匈牙利和希腊,这些国家对电子烟的公共用途进行了严格的征税和监管。同时,欧盟也开始考虑收紧电子烟监管。

  作为烟草大国,中国理应及早对电子烟启动相关立法,切实规范此类产品。不然,即便是传统烟草市场收缩,电子烟成为烟民的主流选择,也一样会继续危害公众健康;而如果全面控烟效果不佳,电子烟却趁机大行其道,也同样不是公众喜闻乐见的。

  毕竟,公众的健康不能被烟草市场所绑架,监管不能总是滞后。这也是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