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份电子烟可能有害成份研究进展报告出炉
电子烟的法规监管方面,部分国家/地区尚未明确电子烟的分类,法律地位不明确,法律监管不统一;部分国家/地区采取一定措施进行监管,如完全禁止电子烟,或按照烟草制品、消费品、医疗产品或其他类产品等形式管制电子烟,而目前开展监管的国家或地区多处在法律层面,具体的技术要求较少,烟具和烟液生产用原料、生产过程和产品也未得到充分管制,其质量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3]。 目前,电子烟的风险研究主要侧重于烟液和气溶胶中有害成分分析,关于同卷烟主流烟气中有害物质的比较研究较少。本文通过对近几年国内外关于烟液、烟具和气溶胶中化学成分的风险研究文献和相关法规的收集、分类、比较和分析,对电子烟中化学成分风险研究现状进行阐述,为电子烟安全性研究提供参考。
1电子烟烟液
关于烟液中的化学风险主要包括烟碱含量标识不准确、醛酮类化合物、挥发性化合物、烟草特有亚硝胺和金属元素等方面。
1.1烟碱含量标识不准确
共有16份文献报道了烟液中烟碱含量与标识不一致的问题,涉及544个样品,具体见表1,可以看出,标识的烟碱含量与实际含量差别较大,偏差范围为-100%~105%。例如,Cheah等[9]检测了20个烟弹的烟碱含量,其中1个标识烟碱含量为6mg/烟弹,检测值为12.3mg/烟弹,1个标识烟碱含量为24mg/烟弹,检测值仅为3mg/烟弹;Goniewicz等[15]检测了标识为“纯烟碱”的烟液,烟碱含量仅为150.3mg/mL。
1.2醛酮类化合物
低分子醛类化合物是一类对呼吸系统有强烈刺激作用的有害物质,特别是甲醛、乙醛、丙酮、丙烯醛、邻甲基苯甲醛、丙醛[20];其中,甲醛、乙醛分别被IARC列为1类、2B类致癌物[21]。法国标准化协会(AFNOR)发布的“XP D90-300-2:电子烟烟液相关要求和实验方法”、英国标准化协会(BSI)发布的(PAS 54115)“电子烟、烟液、电子水烟及直接相关产品等气化产品的生产、进口、测试和标识——指南”和美国电子烟烟液制造标准协会(AEMSA)制定的“电子烟烟液制造标准”均明确禁止向烟液中添加甲醛、乙醛、丙烯醛[22-24];此外,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的“电子烟入市申请指南(草案)”也要求关注烟液中上述3种醛类化合物[25]。Vincent等[26]采用LC-UV/MS法检测了14个品牌的42个样品中的醛类化合物:甲醛含量0.1~9.0μg/g(检出率100%);乙醛含量0.05~10.2μg/g(检出率100%);3个样品检出丙烯醛,含量为0.18μg/g、0.21μg/g和1.03μg/g。Lim等[27]采用顶空固相微萃取和GC-MS法检测了225个烟液中的甲醛、乙醛和丙烯醛含量,其中甲醛含量0.02~10.09 mg/L(平均值2.16 mg/L,检出率92%),乙醛含量0.10~15.63 mg/L(平均值4.98 mg/L,检出率100%),所有样品均未检出丙烯醛。陈刚等[28]采用HPLC法测定48个烟液中的甲醛、乙醛和丙烯醛含量,检出率分别为87.5%、97.9%和8.3%,最高含量分别为1.2 mg/L、1.69 mg/L和9.45 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