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山:深度分析国家烟草专卖局下一步动作
关于这个“敦促”性的政策是否具有法律效益,我认为是有的,一个垄断性行业的行政管理机构,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本行业内发布的红头文件,当然是具有行政和法律双重效应的,“敦促”更体现的,是给各企业、个人、及电商平台以一定的缓冲时间,文件中虽没有提及明确的时间节点,但需执行到位的要求,是确凿无疑的了,卷烟不能通过网络销售而电子烟却通过网络售卖的如火如荼这一特殊时期的特殊现象,毫无疑问将成为历史了,而还有两个更令我们伤心的问题:一是这次政策限制的不仅仅是售卖行为,更严重的其实是限制“网络宣传”,换句话说,也就是软文、公众号等,任何新时代新形势下的传播手段都拜拜了;二是1号文件下来了,2号文件距离我们还有多远?大家分析会是什么内容?我们需要如何应对?这里孤山想和大家一起,来分析破解,国家烟草专卖局下一步可能采取怎样的动作。
要破解这个问题,我们需要首先了解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
什么是烟草专卖制度、我国为何要实行专卖制度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当前我国不是只有烟草实行专卖制度,还有盐、自来水、能源等很多行业都在实行专卖制度,而酒类、药品等依然在实行许可证制度。作为一种制度,专卖最早由我国封建社会官营工商业制度发展而来,当时称之为“禁榷”制度,我们来简单了解一下专卖制度的历史:
1.春秋时期的齐国便开始推行盐铁专卖政策,被认为是我国有文字史以来最早的专卖制度记录;
2.西汉王朝对酒、盐、铁实行专卖,唐史中也有相应记载,中唐以前,专卖局限于盐、铁、酒三类,中唐以后,茶叶、矾、醋、部分药品也纳入专卖;
3.跨过历史的长河,到近代民国、国民时期,盐、糖、烟、酒、茶叶、火柴都列入过专卖制度,1915年民国政府财政部成立烟酒公卖局,对烟酒实行公卖,税率高于其他商品。而国民政府成立后的1927年,国民党政府制定颁布了我国第一部烟草专卖法规,《烟草公卖暂行条例》,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雏形已出现;
4.建国初期,我国大部分地区和省、市设立烟酒专卖公司,产销统一。1954年中央地方工业部成立,接管了地方国营卷烟工业。1963年中央批准建立了第一家全国性的烟草托拉斯—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对烟草实行产供合一的管理体制。
5. 1981年,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国烟草总公司,对烟草实行国家专营。82年1月1日中国烟草总公司正式挂牌。83年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烟草专卖进行全面的行政管理,同年9月23日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91年6月29日全国人大通过了我国烟草行业有史以来的第一部烟草专卖法典—《烟草专卖法》,该法把烟草的国家专卖制度、行业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垂直领导体制,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和固定下来,标志着我国烟草专卖从此走上了依法治理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