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将全面控烟 电子烟纳入禁烟范围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2019年6月27日,张家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张家口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张家口将迈入全面控烟时代。
图为发布会现场/记者章紫薇摄
据《条例》,下列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将禁止吸烟:
(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儿童福利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
(二)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三)体育场、健身场的比赛区和坐席区;
(四)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
(五)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举办大型活动的需要,临时划定禁止吸烟的室外区域。
《张家口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章紫薇摄
此条例将点燃的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等烟草制品以及电子类烟制品都纳入到禁烟范围,如公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发现吸烟行为的,可以劝阻吸烟者停止吸烟,或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劝阻吸烟者停止吸烟,再或通过12320投诉举报平台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