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强制国家标准详细解读,你不得不知晓的电子烟制作规范
发布会上,作为共享实验室主要技术专家之一,在烟草行业深耕多年的薛主任详细解读了正在审批中的“电子烟强制国家标准”。
(以下内容根据发布会整理)
其中有一些事项值得各大电子烟厂商特别注意。
一,国标主要对电子烟烟具/电子烟烟液/电子烟释放物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国标把我们俗称的烟油重新定义为“烟液”。而且烟液是国标重点关注的内容。
二,对于电子烟的烟具有四个方面的要求,包括:机械和物理性能/电气性能/元件/化学性能。
其中值得大家注意的是:规范要求烟具储液器要标明最小和最大刻度/功率/电流/雾化器输入最大功率(不超过40W),同时也有偏差要求,这是对大烟提出了一个考验。以及需要标注电子烟意外启动和工作时间过长的保护机制。
三,国标对于电子烟的电池提出13项检测要求。(详见国标正式出台)
主要包括电子烟烟具的整体化学性能的检测,包括六种物质限量要求(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与口腔或者烟液接触零部件的材料要求。
四,国标对于烟液有七个方面的要求。分别是:通用要求/烟碱和烟草/基液/电子烟烟液添加剂/电子烟烟液添加剂质量要求/杂质和污染限量/续液瓶材料。
电子烟烟液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对烟油烟碱纯度/甘油和水都有严格的要求。
烟液里所用的烟碱纯度不应低于99%,提取尼古丁的烟草不应霉变。电子烟烟液中的烟碱浓度不高于20毫克每毫升,也就是2%,现在我们常用的是3%-5%。
特别注意:电子烟烟液添加剂只能使用国标规定的119种添加剂,也就是说以后的烟液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制作出想要的各种口味,也就意味着以后电子烟市场上不会再出现如此之多的烟弹口味。超过国标规定范围之外的烟液添加剂需要厂家自己去找第三方机构证明其安全性后才可进行使用,至于去哪些机构证明,证明之后又由谁去批准,国标并未明示。
同时,电子烟烟油中不得使用声称有益健康、可增加能量、较少危害等具有特殊功能的物质。
五,续液瓶的烟碱总量不超过200mg,也就是说,如果按照最大的每毫升20毫克,烟油瓶就不能超过10个毫升,如果不添加,就可以无限大。烟油瓶使用的材料,比如玻璃材质,必须符合GB4806.5中玻璃材料的要求。
六,电子烟释放物技术要求
气溶胶捕集的每个检测结果与平均值的相对偏差不超过25%;烟碱释放量每个检测结果与平均值的相对偏差不超过25%。
七,电子烟烟具烟液将按照国标规定统一进行包装,说明书也将按照国标规定统一制定。
八,目前来看我国对于电子烟的监管有三种可能的政策。
A 类似传统香烟进行管控,民营企业不得入内。B 开放力度较大,只要简单报备,即可经营。C采取领牌(注册,许可)制度,获得牌照的企业才可经营。
据目前的情况来看,使用第二种政策的可能性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