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网售下架规定不属于部门规章,只能算行业内的指导文件
11月3日,北京商报记者登录flow福禄天猫旗舰店,“双11”的优惠活动仍在首页显示,对于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监总局发布的通告,flow福禄天猫旗舰店客服表示:“我们也刚接到此信息,负责人正在对接这件事情。目前已购买的订单会正常发出。”而在小野烟具天猫旗舰店,客服表示,现在仍可以购买;悦刻的天猫、京东的店铺也在继续正常售卖。
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互联网不得销售电子烟。
在《通告》发布当晚,悦刻、魔笛、雪加等多家电子烟品牌即发布声明。但北京商报记者发现,声明的重点都集中在“未成年人保护”、“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方面,对于“互联网禁售”则未有提及。
山岚在声明中提到:“在产品层面,我们在第一代的功能上就设计了童锁,避免未成年人误吸;在宣传层面,都有严禁未成年人体验和购买的标识。”悦刻天猫旗舰店的客服则称,本身支付宝就需要绑定身份证,将以此判断买家是否成年。
实际上,在《通告》发布前,京东和天猫均有对于电子烟售卖的相关规定发布。京东在今年9月底曾发布公告,即将上线电子烟/烟油购买身份识别校验系统,要求商家在10月15日12点前完成相关操作,无校验措施的商品将被下架处理。公告发布后,有消费者发现,无法通过PC端进行电子烟购买。而北京商报记者在近日操作发现,PC端也已经可以正常购买。
对此,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晓桦告诉记者,国家烟草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属于部门规章,只能算行业内的指导文件。因此通告更相当于在电子烟市场释放监管信号,进一步发挥效用需呼唤相关法律法规出台。然而,虽然品牌和平台都有所动作,但这显然并未达到要求。
郭晓桦告诉北京商报记者:“部门规章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所属的各部门、委员会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调整部门管理事项的规范性文件。而国家烟草专卖局受工信部领导,所以国家烟草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属于部门规章,只能算行业内的指导文件。如果烟草局制定的由工信部对外公布则属于部门规章。”
《通告》相当于行业内的指导文件,但也是国家对于电子烟开始监管的一个信号灯。北京市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电子烟乱象横生,之前一直处于没有监管的无序发展状态。现在有专门针对网络销售出台的政策,说明已经开始着手管理了。但他同时也对此表示担忧,去年8月出台的《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禁止向未成年人直接推广和销售电子烟,但是实际效果不佳。
我国当前法律法规对于电子烟的限制性规定主要集中在地区控烟条例方面。今年10月,《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后展开首次控烟执法,其中对于吸烟和烟草制品的定义明确,即“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草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以及电子烟。”这意味着电子烟也被纳入控烟的范畴。
“目前,杭州、深圳、南宁、秦皇岛等新修法的城市,已经把电子烟列入控烟范围。但像北京、上海等立得比较早,没有把电子烟列进去。我们现在是提议《北京市市民文明促进条例》里面列入禁止吸烟,包括电子烟。”张建枢告诉北京商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