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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两会提案汇总,或将出台政策

不知道从哪年开始, 两会上开始出现关于电子烟的提案。今年姗姗来迟的两会,同样也听到了电子烟的话题,而且还不少。三个人大代表和两个政协委员,都带来了关于电子烟的提案,看着架势貌似都做足了功课,明摆着要将电子烟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1、中国应逐步禁止生产和销售电子烟,要尽快修改完善国家控烟和公共场所禁烟的法规,把电子烟纳入其中,此外还要多层面广泛开展禁止电子烟销售和使用的宣传。
 
——全国人大代表、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丁列明
 
2、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中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与电子烟;禁止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周边100米内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禁止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授、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使用电子烟。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建议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给与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全国人大代表、石家庄市第一医院重症肌无力科主任乞国艳
 
3、通过修订《烟草专卖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将电子烟归为烟草产品严格监管,禁止向未成年人和孕妇销售电子烟,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使用电子烟,禁止将电子烟作为戒烟产品进行推广。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璞雨为科技创新中心执行董事高钰
 
4、强化制度顶层设计,将电子烟纳入烟草制品范畴,与传统卷烟一起实行专卖管理;并由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协同制定电子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为电子烟监管提供专业依据;同时强化行业执法监管,完善共同治理体系,市场监管部门对电子烟生产质量标准、上市前置条件、广告等进行监管,严禁使用“有利于身体健康”“戒烟神器”等字眼夸大产品功效虚假宣传,对“快手”“抖音”、微博、微信等APP中的电子烟信息进行审查及限制。
 
——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市副市长国桂荣
 
5、在法律修改中明确:烟草制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禁止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周边100米内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禁止在中小学校与幼儿园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以及使用电子烟。
 
——全国政协常委、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碧灵
 
从这5份提案来看,其中一份建议禁止生产和销售电子烟,这种想法可以说比较激进,有点不现实,还得罪不少行业人士。另外四份均希望加强对电子烟的监管力度,看着相对理性,可以理解和支持,但如果将电子烟列入专卖品范围,似乎有点过度。
 
为什么说禁止生产和销售电子烟不太现实?
 
从2004年至今,发明、制造于中国且以出口为主的电子烟已经有了十几年的发展历史,早已形成了一个非常成熟且初具规模的产业链,不仅拥有上千家从业企业和相关企业和几百万的从业者,而且每年为国家创造大量的外汇收入 。如果说将电子烟一禁了之,那么将会导致许多企业倒闭,大量的从业者也将失去工作,而且将直接减少国家外汇创收。这其中的厉害关系,相信管理者应该能考量到。
 
为什么说支持加强对电子烟的监管力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个行业要健康长远发展,离不开健全的规范制度。对电子烟行业来说,已经“野蛮裸奔”多年,直到近两年才开始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出台了一些管理通告。“线上禁令”被称为电子烟史上最严的管理措施。尽管这并非是从业者希望看到的结果,但从有利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从业者支持加强对电子烟的监管力度的同时,更希望早日看到国标和相关管理措施的出台,只有这样从业者才能够有章可循,才能够在阳光底下名正言顺地进行经营。
 
为什么说将电子烟列入烟草专卖品范围有点过度?
 
如果将电子烟强行列入烟草专卖品范围,于法无依据,除非修改烟草专卖法。倘若非说烟油中含有烟草成分而使电子烟列入烟草专卖法范围成为事实,那么对烟具厂来说是不是有失公允。电子烟由烟油和烟具两个部分组成。实际上,在整个生产链条中烟油和烟具并非来自同一厂家。烟油厂专门研制各种不同口味的烟油,直接供应给烟具厂或零售商。烟具厂负责生产烟具,并从烟油厂采购烟油,最后组装成成品。从目前的产业来看,烟具厂家的数量明显多于烟油厂家很多倍。如果都搞专卖了,是不是很多烟具厂被迫“卖身”或倒闭。
 
总之,不管是以禁代管,还是搞专卖垄断,都解决不了问题。从有利于大众健康、行业发展和从业者的角度来看,应该及早出台行业国标和相关管理措施,并加强上下统一监管力度,这将会是一个多方共赢的举措。
 
最后,对两会上来自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于电子烟的五份提案,笔者认为这或将加速行业国标和相关管理措施的出台,相信国家相关部委将会积极重视,开始调查研究,明辨是非,着眼于大局,早日能够给电子烟行业一个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