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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电子烟,“上头”“上瘾”还“上刑”

听说过“上头”电子烟吗?这种电子烟被加了“料”,一口就能立刻“上头”。而这种所谓的“上头”,就是吸入合成大麻素、依托咪酯等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之后产生的短暂“快感”,对人体的损害极其严重。

近日,在海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统筹指挥下,海南省公安厅港航公安局等相关业务部门支持下,琼海市公安局联合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第三支队、琼海烟草专卖局成功破获“2023-6”省级毒品目标案件,打掉一个盘踞在琼海贩卖“上头”电子烟团伙,截断一条以贩卖含依托咪酯成分电子烟的贩运网络渠道。截至目前,全案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6名,当场缴获“上头”电子烟油弹939个,时值市场价值逾56万元,扣押涉案交通工具3辆。


警方提醒,今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正式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含有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也是毒品,销售“涉毒电子烟”属于贩卖毒品行为,吸食“上头”电子烟属于吸毒行为,将面临严重的刑事、行政处罚。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要警惕诱惑,坚决抵制毒品,切莫让好奇心和侥幸心理毁了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