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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QOS公司状告某电子烟侵权 抄袭其外观设计

昨天4月25日上午,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审理一宗知识产权案件。

据悉,原告是全球最大的烟草公司菲利普·莫里斯。涉案专利是一款电子烟(预估是加热不燃烧产品)的外观设计,涉及标的高达人民币315万元。
 

对于该知识产权案件,深圳首次采用了港籍陪审制度。为便于法庭及当事人进行侵权比对,该案还采用了3D扫描技术对证物进行固定,而3D扫描技术的应用,能更清晰、多角度、全方位展示被控侵权产品,保障比对结果的准确、高效。

据悉,《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建设国际创新中心,建设国际创新中心的核心就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粤港澳湾区涉及到三种法律制度,不同的法律制度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如何融合,如何借鉴香港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来提升深圳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是迫在眉睫要解决的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昨日该案开庭审理时,港籍陪审员马楚力参与案件审理,这也是深圳首次采用港籍陪审制度审理知识产权案件。马楚力具有外观设计印刷背景,他的加入,一方面会对合议庭在认定外观设计是否侵权提供更加专业的意见,同时也会为案件的审理带来香港思维和香港知识。

根据公开报道的消息,目前并未看到公布被告电子烟企业名称,以及外观设计侵权的电子烟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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